2024 Trust Award
參賽辦法

一、經政府登記有案,於中華民國境內設立且營運中之組織團體,同一組織體系總機構或所屬之分(子)組織或營運處(所)等,得以個別組織名稱參選。報名參選之組織名稱應與登記有案之證件名稱相符。


二、評選案件以簽約日期於中華民國113年6月30日前尚存續之信託案件為限,惟參選案件需於111年7月1日至112年6月30日間成案或在此之前成案仍持續執行並從未參加本徵選之信託案例,惟在「最佳基金保管信託獎」者,有關各項「業務量」則依該項評分標準要求之時間區間與截點提交。


三、報名企業、組織團體如有下列事項,得交由評審團決議其參選資格:

       1. 於申請日前3年內,有發生重大勞資爭議、重大職業災害,或違反其他主管機關相關法規同一法條,處分達 3 次以上或經移送判刑確定者。

       2. 企業、組織團體或其負責人有爭議事件致影響社會觀感或本獎項形象者。

四、每個參選企業、組織團體可報名獎項類別不限,惟單一獎項僅可投遞一件評選案例。

✔活動報名表1份(需蓋公司/機構大小章)。

參選項目紙本參選資料 壹式6份。

參選聲明書暨資料處理同意書1份(需蓋公司/機構大小章)。

各獎項參選資料可提供相關輔助佐證資料,如專案計畫、執行成效之綜合說明等。

報名繳費單1份(需蓋公司/機構大小章)。

※備註:

1.受評資料文字請力求精簡扼要、量化數據或圖表化,並提供相關附件或其他經外部評比有助於評審參考之相關資料。參選資料格式體例以A4紙張,直式橫書繕印,裝訂左側。參選資料格式體例以A4紙張,直式橫書繕印,裝訂左側。另為鼓勵精要敘明重點,每項獎項參選資料以A4規格25頁為宜(不含報名表及附件)。

2.除填寫基本參賽表格,也歡迎參賽企業以附件方式(A4規格裝訂)提供詳細內容資訊,以便評審審閱。

本獎項酌收報名費用:以企業、組織團體為單位僅收取一次報名費,新台幣3萬元整(含稅),報名多個獎項,不重複收費。

一、收件至113年9月20日(星期五)17:00 截止。【送件如採郵寄方式,請於113年9月20日(星期五)前寄達,以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。】

二、請將報名及相關資料密封以專人送達或雙掛號寄至收件地址:10855台北萬華區艋舺大道303號4樓「工商時報  多元信託工作小組收」

三、請同時提供儲存完整報名表及參選資料之電子檔(PDF檔格式,檔案大小限制30MB以內)寄至活動信箱trust.ctee@gmail.com

四、活動專線:022308-7111 轉6245

一、本次獎項分初審、複、決審等三階段進行。由主辦單位特聘相關領域專家、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,獨立進行評審作業;評審分初、複、決選三階段審查選出優異案件或團隊。

二、初審:採書面審查。經過審查後,主辦單位於113年10月23日前發送入圍電子信件通知。

複審:由評審團開會決議複審方式,列入會議討論議程。

決審:由評審團根據複審入圍名單,進行最終決議討論。

五、頒獎 :  得獎名單將於113年11月24日通知,12月23日舉行頒獎典禮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獎項說明

一、依報名機制之不同,分為「信託業務創新獎」與「異業合作推薦獎」獎項。

• 信託業獎項又分「金錢及有價證券信託」、「樂退安養信託」、「多元整合信託」、「不動產管理運用信託」、「信託業務推廣」等五類獎項。參賽單位依其欲報名各獎項填寫各類別報名表單。

• 「異業合作推薦獎」部分則由信託業者擔任推薦單位,填寫推薦表單後寄送徵獎工作小組。

二、 「信託業務創新獎」獎項與「異業合作推薦獎」獎項皆經由初選、複選與決選程序。

• 「信託業務創新獎」初審以書面資格審,排除與徵選宗旨不符之作品,餘可進入複審階段。複選作品再經由評審團會議,依參賽件數決定進入決選團隊數量,選出獲獎團隊 。各類獎項皆由評審決選出金質獎、優質獎。

「異業合作推薦獎」評審委員對送件資料中最符合獎項精神進行審查評分,不分類別由評審選出金質獎、優質獎,並由推薦與被推薦單位共同上台領獎。

- 注意事項 -

一、若發現參賽企業提交的報名內容,有更合適的報名獎項,主辦方會主動與參與者協調討論,依參賽企業意願,轉換到其他報名獎項參賽。

二、參賽者同意本公司基於執行與本活動印刷、出版、文宣等之需要,得蒐集、處理、利用參賽者於參賽資料填寫之基本資料、案件內容、作品圖示等。

三、參賽企業對本活動之收件、審查方式及其他相關事宜,不得提出異議。

四、參賽企業有配合主辦單位文件資料、檔案蒐集之義務。凡報名參賽企業,即視為同意並遵循本簡章各項規定。

五、主辦單位擁有修改調整參賽辦法之權利,並以活動官網最新之公告為依據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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